大连地铁2号线二期北段车站周边环境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7089 | 工程名称 | 大连地铁2号线二期北段车站周边环境配套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7089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地铁2号线二期北段车站周边环境配套工程(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连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8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08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刘世彬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81988360 | 4548777.220000元 | 91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4.5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瀚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世彬 | 范可 | 刘勇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81988360 | 辽221171881461 | 辽221131557994 | ||||||||||||||
投标报价 | 4548777.220000元 | 4555309.680000元 | 4550257.7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1日历天 | 91日历日 | 91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 94.54 | 93.71 | 91.56 | ||||||||||||||
企业业绩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四川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未进行实名认证,开标记录验证未通过,评委会一致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废标。废标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的或同一标段实名身份认证中存在不同投标人之间身份证识别器码一致的; | ||||||||||||||||
大连东奥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时显示大连新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东奥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交易平台使用相同读卡器进行操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予以废标。废标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的或同一标段实名身份认证中存在不同投标人之间身份证识别器码一致的; | ||||||||||||||||
四川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实名认证二次刷卡未通过,且项目经理姓名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评委会一致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废标。废标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的或同一标段实名身份认证中存在不同投标人之间身份证识别器码一致的; | ||||||||||||||||
大连普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大连新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时显示大连新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东奥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交易平台使用相同读卡器进行操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予以废标。废标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的或同一标段实名身份认证中存在不同投标人之间身份证识别器码一致的;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